##title##

2005年10月28日

這真的是我發明的,真的

三支女大十一金三支女大十一金三支女大十一金三支女大十一金三支女大十一金





金一十大女支三金一十大女支三金一十大女支三金一十大女支三金一十大女支三





三支女大十一金三支女大十一金三支女大十一金三支女大十一金三支女大十一金





金一十大女支三金一十大女支三金一十大女支三金一十大女支三金一十大女支三





這是我在 Tue Apr 12 16:38:02 2005,最先發表在巴哈姆特Lv2討論板裡,回覆板友hc「[令人戰慄的媒體童話]-1-國王有對驢耳朵」的文字遊戲。



指出「金」在這個特效中的重要性,並只用單純的「金一十大女支三」的相互排列,來達成文字錯覺。



不過幾個月而已,但是這段文字卻在很多地方出現了。



http://blog.23corner.com/tag/chinese



http://www.wretch.cc/blog/MLChen&article_id=1892408



http://phen.nsysu.edu.tw/forum/index.php?t=msg&goto=3739&#msg_3739



台灣人沒有附上作者的習慣,這我早已習慣,但是連韓國人也這樣......



http://www.ddokbaro.com/tt/index.php?pl=546



嗯......真不知道該開心還是難過呢。

4 則留言:

  1. 不錯不錯
    希望你可以繼續創作

    回覆刪除
  2. 嗯嗯~
    推一下 :D
    加油呀
    再做些有趣的 :D

    回覆刪除
  3. 這個東西我大一時(兩年前)上語文老師的課
    他就在投影片上秀給我們看了
    只是雖然和你用的字不是完全一樣
    但也是相同的理論
    (他還有做出變化型的,上下彎曲和立體型之類的)

    回覆刪除
  4. 我看到有個論壇有人有貼出來
    但時間比你早
    也許早就有人比你先湊出 三支女大十一金
    然後被人家引用
    等到你"發明"後又去看到的時候 就以為別人在盜用你的
    世界沒你想的這麼狹小

    回覆刪除